經歷公證
發(fā)布時間:2016-09-02點擊量:176
經歷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,依法對其在中國境內的工作經歷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。辦理經歷公證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:
1、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。
2、《居民戶口簿》,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記卡》本人頁原件。
3、如需委托他人代辦,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件,委托書(寫明因何原因委托誰辦理何種公證,本人簽名,原件、掃描件或傳真件均可)。
4、人事檔案管理或存放部門出具的證明工作經歷的證明信。
5、涉及技術職稱的,還要提供職稱證書。
6、相關輔助證據材料,如勞動合同。
7、應提供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證件照(背景不限)n+1張(n代表您所需的公證書份數(shù))。
8、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、不完整,不能準確證明所辦公證事項時,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。
公證書用于美國、韓國、奧地利、俄羅斯、哈薩克斯坦等國,需要加做譯文相符公證。
證明信樣式:
茲有XXX前往貴處申請辦理經歷公證。XXX檔案現(xiàn)由我單位保管,根據其檔案記載,現(xiàn)證明如下:XXX(性別,XXXX年X月X日出生,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XXXXXX)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在XXXX公司從事XXX工作,任XXX;于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在XXXX公司從事XXX工作,任XXX。……









